在情感方面令人满意的小说必须以死亡为赌注。
没错,死亡。必须有人遭受生死攸关的考验,而且这些人几乎是清一色的一号人物。
这一规则适用于任何文学类型,从明快的轻喜剧到最黑暗的悲剧。
死亡可分为三种:肉体的死亡,职场的死亡,心理的死亡。你的小说中必须呈现其中一种以上的死亡。
肉体的死亡
难道这个道理不是很明显吗?假如你的一号人物将要面临真正的死亡,比如说他即将窒息而死,那么,他最好的解药是在冲突的竞技场上取得胜利。因为假如他不能获胜,他就死定了。
这场竞技的赌注显然是最高的。要么获胜,要么死亡。
随便拿一本恐怖小说来说,你几乎总能发现其中的赌注就是肉体的死亡。
原因可能是一号人物偶然知悉了坏蛋绝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约翰·格里沙姆的小说《糖衣陷阱》中那个理想主义的哈佛大学法律系毕业生米契·麦克迪尔。
或许一号人物身处“麻烦生意”之中,比如乔纳森·格雷夫这个暗中施救的人,他是约翰·基尔斯特拉普系列小说的主人公,这个系列的第一部小说是《决不留情》。在每一部小说中,假如格雷夫及其团队没有取得成功,那么就会有人死亡。
不过,并非唯有肉体的死亡才能创造出令人钦佩的小说。
职场的死亡
当小说围绕着一号人物的职场生涯的僵局展开时,不能获胜就意味着她的职业生命的完结,她的天职被人唾弃,她的专业知识变成了欺诈,她的未来乌云笼罩。这意味着她必须面临某种巨大的危险,这会让一号人物一辈子的事业面临要么成功,要么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危机。
正是这一线索让麦克尔·康奈利的哈里·鲍什警探系列小说如此令人叹为观止。哈利有一个职业操守让他情有独钟。在惊悚小说《最后的郊狼》中他是这样说的,“要么人人算数,要么人人不算数。就是这么回事。也就是说,无论是一名妓女还是市长的太太,我都要努力把案子办成铁案。这就是我的原则。”
对于哈利来说,这是他根本不能绕开的原动力。所以,他经手的每个案子都变成了一个问题:要么成功破案,要么面临职场的死亡。他遭遇的困境是:他时时面临被开除公职、调离警队的危机,或者办案难以为继、不了了之的难题。
这让他的职业和具体的案子变得意义非凡。比如一个只为一名客户提供辩护的律师(巴瑞·利德的小说《大审判》,后被改编成热门电影,由保罗·纽曼主演);一个实习生的执法生涯在开始之前就面临结束(托马斯·哈利斯的《沉默的羔羊》);一名警察要办一桩恐怖杀人案,这个案子是他最后的机会(乔治·佩勒卡诺斯的小说《暗夜园丁》)。
心理的死亡
哀莫大于心死。就某些人而言,我们可以这么说。就一号人物而言,我们应该这么说。假如没有在冲突中获胜,则他马上要面对心理死亡的危险。
比如《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考菲尔德。假如他没有在世界上找到本真,他就会心死。(他找到了吗?最后我们也不大确定,不过,他已经接近了。)实际上,如果他没有找到这个原因,我们非常确定,真正的自杀身亡是难免的。
理解心理上的死亡是很重要的,因为相比其他东西,心理的死亡更能拔高小说的情感层次。
对于所有浪漫传奇故事来说,这都是关键所在。如果两个有情人没能结合,他们都将错失灵魂的伴侣。他们的生活将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由于绝大多数读者都知道男女主人公最终要走到一起,所以,创造这个迫在眉睫的心理死亡就更显得至关重要了。
对于比较轻松浅显的作品来说,这也是秘诀所在。喜剧中的人物必须自以为身处悲剧的环境之中,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往往也能让他们感觉悲观。不过,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对于人物来说却必须是非常重要的,以致他们以为自己如果不能实现目的,就要遭受心理死亡的痛苦。
比如说,《天生冤家》中的奥斯卡·麦迪逊是一个随遇而安的邋遢男。他不喜欢打扫房间,想吃就吃,想抽烟就抽烟,一天到晚就知道打扑克,逍遥享乐。当洁癖男菲力克斯·安格尔搬进来之后,奥斯卡非常喜爱的邋遢生活方式受到了威胁。在奥斯卡的心目中,情况如此糟糕,以致他几乎想杀掉菲力克斯。
成为一名快乐的懒汉,对于奥斯卡来说是很重要的事情。即便在我们看来,这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故事的喜剧性就在于此。或者拿情景喜剧《宋飞正传》中随便一个情节来说吧。这部剧总是说,某种愚蠢的东西对于主人公有多么重要。比如绰号“肉羹纳粹”(The Soup Nazi)的粥铺老板出现的那一集。对了,说到这个肉羹!假如杰瑞没有得到这个肉羹,他在心理上就会死亡。实际上,剧中有下面这个镜头:杰瑞必须在女朋友和一碗肉羹之间做出抉择,他的女朋友当时就发脾气痛骂了这个“肉羹纳粹”。
这是一场痛苦的思想斗争!
最终,他选择了肉羹。
心理上的死亡在每种文学类型中都是很强有力的。
早在80年前,戏剧家约翰·霍华德·劳逊在其经典著作《戏剧创作的理论与技巧》一书中就提出过这个观点。他在书中写道,一个没有达到这个量级的冲突就是“薄弱意志”的冲突。劳逊说,“在希腊悲剧与伊丽莎白时代的悲剧中,张力的极致状态往往出现在主人公死亡的时候;他被反对自己的势力所压倒,或者在认识到失败的命运之后自杀身亡。”
是的,死亡。在古典悲剧中,死亡就是肉体的死亡。不过,今天死亡还包括职场的死亡与心理的死亡。
劳逊还定义了戏剧性的特征,即在冲突中“有意识的意志为了实现特定的而且可以理解的目标而发挥作用,有意识的意志是足够强大的,只有这样才能把冲突提升到危机的程度”。这种危机要涉及某一种意义上的死亡。
例子:
你正在写一部法律题材的恐怖小说,主人公是一位检察官,他担任一个社会关注度很高的案件的公诉人,他那些供职于市政厅的老板们期待他打赢这场官司……不过,后来他才发现被告人是无罪的。假如他抛出这一观点,那么他的检察官生涯就结束了。这是职场上的死亡。
一个为被告人辩护的律师,他习惯于办理容易裁决的案子并且从中收取律师费。眼下他接了一个案子,他的客户被指控在商店行窃。这件事有没有涉及职场的死亡呢?目前看还没有。你必须编排故事的要素,把这个案子变成至关重要的案件,至少也要让律师感觉到这似乎就是职场的死亡。
怎样做到这一点呢?你可以为这个客户想出种种情形,使得这个案子对律师本人具有重大影响。或许,这位客户是个老太太,小时候正是这位老太太把他拉扯大。他是她唯一的希望,因为她一贫如洗而且无依无靠。于是,对于律师来说,这个案子就变得重要起来。
或许,入店行窃者只是一个孩子,这个失足少年走了邪门歪道,而律师本人小时候也曾有过失足的经历。因为孩子的家境非常窘迫,他决心挽救这个孩子。在保释期间,孩子又犯下了更重的罪行,这可能导致他被判很长的刑期。现在,律师必须挽救这个孩子,否则他就感觉自己没有尽到律师的职责。
或许,这个故事里的律师是一位一流的大律师,作为一名出庭辩护的律师,他认为自己丧失了魔力的光环。或许这个不起眼的入店行窃案正是他恢复自信心以图东山再起的前奏,这样以后他又可以承接更重大的案子了。不过,假如他把这个案子办砸了,那么一切就无从谈起了。以后,他就再也没有信心走进法庭为客户辩护了。
这里的关键在于逐渐增加故事的要素,要让人感觉到假如他遭遇挫折的话,这位律师的职业生涯就会毁灭。
基于死亡的基础越是牢不可破,你的故事的赌注也就越大。
本文摘自《冲突与悬念》,作者詹姆斯·斯科特·贝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