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作家们都要关心这个问题:为我们正在写作的某个故事选择最匹配的技巧。而对于某些故事来说,现在时态可能恰恰就是一个正确的选择。这种时态能够为我们提供七种主要的优点。
第一,现在时态比过去时态更具有“即时性”。过去时态叙事在某种程度上当然是“即时的”,因为角色过去经历的事件正发生于读者阅读的这个时间。正如蒙迪娄解释的那样,读者“把过去发生的那些事件转化为……他自己的想象世界中的现在”,把“他去了”转变成“他正去”,如此等等。尽管如此,光是出于现在时态不需要“转化”这个原因,它还是明显比过去时态更具有即时性。最简单的解决方案是蒙迪娄所认为的写作的最基本目标:“让读者忘记他所身处的现在,沉浸于故事虚构的现在之中。”
现在时态的即时性也使我们能够在角色碰巧有所变化时及时表达出来,而不需要我们去做事后诸葛亮。这个优点也许在第一人称叙事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在一个回忆型的故事中,叙事者所有的变化在说出第一个字之前就已经完成了,即使我们在整个故事中目睹了他变化的过程,我们仍旧是通过他已经改变了的感知的镜头才见证了这一切。在现在时态中,叙事者发生转变时,我们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边,因此,故事的高潮会更加紧张激烈。
第二,现在时态使我们能够把现实主义的概念延伸到时间的领域内。时间现实主义企图在纸上捕捉到真实的时间感觉,这个概念与厄普代克谈到的“电影的即时性”相似,但是我们不应当混淆这两个概念。尽管我们能在一部电影中看到一个瞬间,它的瞬时特性比在一部小说中要明显,但是在我所知道的电影中,没有哪一部真正传达了除了短暂的时刻之外其他真实的时间经验。2001年,福克斯广播公司通过基弗·萨瑟兰主演的一部名为《24小时》的电视剧,想把真实时间的概念带入电视领域。这部电视剧的每一季由24集组成,据说每一集都报道了“真实时间”里一天中的一个小时。至少福克斯及其旗下制作这部电视剧的制片公司——实时有限公司——都声称它的时间具有真实性,屏幕上定期出现的无情地嘀嗒作响的电子钟也是这么暗示的。事实上,这部电视剧当然不是在真实的时间状态下拍摄出来的。
虽然小说家不能像戏剧甚至电影一样在字里行间逼真地表现文字的时间,但如果我们采用现在时态的话,确实可以接近这个目标,因为这种时态会阻止这些以及其他压缩或者拉长时间的技巧的应用。
第三,通过使用俄罗斯形式主义批评家维克多·什克洛夫斯基所称的“陌生化手法”,在现在时态下叙述过去的事件会帮助我们获得原创性和强烈性。查尔斯·巴克斯特在他研究这个主题的论文中把什克洛夫斯基的术语定义为“(创造)熟悉的陌生,以及陌生的熟悉”,他认为,陌生化是能够让我们达到艾兹拉·庞德的训诫“创新”的最重要途径。巴克斯特讨论了许多实现陌生化的方法,但是有一种他没有提及,转而采用一种不熟悉的、出人意料的时态。如果这是一种不太常见的转换,它比当时正在使用的时态产生的陌生化程度要强得多,原创性当然更好了。不过,即使是现有的这些较为常见的时态转换就已经达到了惊人的效果,让故事场景更加扣人心弦。正如琳达·施奈德指出来的那样,巴克斯特在他的短篇小说《索尔和帕齐都足智多谋》中毫无征兆地转而使用现在时态,是为了“迫使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换挡改变速度,从而突出小说的素材”。
第四,因为现在时态能够带来陌生化效果,因而让人失去方向感,所以,它是表达那些生疏迷乱的思想状态的一种有效途径。我们在做梦的时候,熟悉的东西会变得陌生,而陌生的东西则变得很亲近,时间失去了它通常的意义,这就能解释为什么现在时态在表现梦境方面异乎寻常地出色。戴尔莫·舒瓦茨的《责任始于梦中》是对现在时态作了如此运用的一个令人惊叹的例子。现在时态在苏珊·多德的《药剂》中也有极为出彩的表现,它描述了一名女子被悲痛逼到精神错乱的边缘的思想状态,而在维多利亚·雷德尔的《美男子》中,现在时态带领我们进入一名在医院里不省人事的女子的头脑中。
第五,现在时态有助于刻画作品的主要角色。正如乔伊斯·卡里所言,他之所以为他的小说《约翰逊先生》选择了现在时态,是因为小说与题目同名的主人公就活在当下,他想要他的读者像约翰逊先生一样“在事件的洪流中继续无思无虑地活下去”。卡里承认,现在时态的“躁动不安的运动”“让许多读者很不愉快”,因为它使他们感觉到“这些事件催着他们一直往前走,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去检验、评判它们,他们也没有在这些事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但他又解释说,“正如约翰逊没有去做判断一样,我也不希望读者来评价什么。而且,就像约翰逊开心地在生活的表面遨游一样,我也希望读者去遨游,同样希望我们所有人都带着或多或少的勇气和技能为了我们的生活而遨游。”许多最成功的现在时态的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都把那些像约翰逊先生一样的角色“装进现实的盒子里”。
第六,现在时态也能反映相对立的特性:不是渴望忘掉过去,而是无法记住它。查尔斯·巴克斯特的《爱情盛宴》是一部主要用过去时态写成的小说,在它的现在时态的开头中,小说中的人物查理·巴克斯特带着他称为“夜晚健忘症”的状态醒过来,“记不起也认不出”自己,感到无所适从。出于这个原因,他在“有点昏昏欲睡的恐惧”中摇晃着想从床上爬起来。“有一个魔鬼在这里,”他说,“是一个没有名字的家伙,这个魔鬼擦掉我的记忆,让我忘记一切。”查理发现,那给予我们身份的过去被抹掉了,现在时态正适合传达他这种惊恐满怀的感觉。
第七,现在时态简化了我们对时态的控制。我们的语言中一共有十二种时态,过去时态的故事通常会容纳其中的大多数时态,而绝大部分现在时态的故事只会用到四种——一般现在时、现在进行时,和少许一般过去时、一般将来时——其中的许多故事几乎全都是由一般现在时态组成。当然,运用的时态越少,我们全面表达错综复杂的时间关系的能力也会随之降低,但这种简单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它的一个特定的优势是能让我们避开莫尼卡·伍德所说的“过去完成时的黑洞”。当我们用过去时态写作时,我们必须为了进入一段倒叙而转入过去完成时,然后,我们在转回用简单过去时叙述这部分倒叙的主体之前,必须要就“在过去完成时中停留多长时间”这个问题有一个确切的决定,接下来我们还要决定在哪一个点上转回过去完成时,表明倒叙结束,然后我们可以回到一般过去时,继续叙述我们故事中的“现在”。